第二 不偷盜戒
問:不偷盜戒的主要內容是什麼?
答:不盜,它的功德是心無所得;能培養我們沒有貪著及不捨的心。殺生是直接傷害眾生的生命,偷盜眾生的財物,是間接的殺生,所以排在第二位。例如把人賴以為生的東西通通搶光,跟直接把人殺害差不多。
問:構成偷盜戒的犯戒因緣有哪些?
答:偷盜又叫做不與取,它構成犯戒的條件有六個:
1.東西是有主人的物品。若侵損寺院的常住物罪更大,因為不只是偷一個人的,而是偷全部在此發心的人的東西,所以不應侵損寺廟及公物。
2.偷盜者知道所拿的物品是有主人的。
3.主人不與,而生起偷盜的心,想占有它。
4.偷盜者應用方法去偷或盜。
5.物品的價值是五錢以上。當時佛陀制定此戒,是依摩竭陀國法令制裁的標準,偷五錢以上,便處死刑。所以此法應隨順現在的法令,例如因偷盜觸犯刑法者。
6.移動東西離開了它本來的地方。
問:不構成犯偷盜戒的開緣有哪些情況?
答:如果是這六種開緣的情況,不算犯盜戒:
1.以為有人給予自己的,拿錯了或聽錯了,不是有心要偷。
2.以為是自己的。
3.以為是被丟棄的,不要的東西。
4.以暫取借用的想法拿。最好告知物主,沒有告知不應取用。
5.誤以為是親人或好友所有,且認為他會願意借自己用。
問:撿到的而沒有交出去,是不是盜?
答:撿到東西,並知道是有物主,而不交出去算是盜,因為不該占為己有。
問:不義之財算不算盜?如賄選的錢。
答:不是偷盜。不義之財不應該要,但非偷盜。
問:官員對人民共同的財,沒管理好是偷盜嗎?
答:公家團體好修行,因為常有結緣的機會。在公家機關可以服務大眾,但也可能剝奪大眾的利益。為官不仁不義,以後都很麻煩。
問:人很聰明會鑽法律漏洞,法律或戒律永遠跟不上人心。
答:人是很聰明沒錯!但當惡業不斷地累積,污垢心也隨著增長。煩惱越來愈多,苦就相繼而來,所以不要以為小罪就不怕。《法句經》云:「莫輕小惡,以為無殃,水滴雖微,漸盈大器。凡罪充滿,從小積成。」
問:見作隨喜,有何過患嗎?
答:隨喜心,分善的隨喜和惡的隨喜。看到別人為惡,心中感到歡喜,此心與造罪的人一樣。雖然沒有親自做,但同樣是有罪的。佛法說身、口、意三業,以意業為根本,因為意能推動身、口二業;而隨喜心就是意業的造作,意業一旦成立,就可能成就身口的造作。在業報的輪轉中,「心」作因緣使業報現前。所以如果心中充滿著染污,就會常產生苦的境界,甚至在未來輪轉到三惡道去。反過來說,如果看到別人做了大功德,自己也能隨喜讚嘆,此心是善的,所以功德一樣。
問:偷盜的果報有那些?
答:在《華嚴經》中說,偷盜者會得到貧窮的果報,並且自己所擁有的財富,也會因為天災人禍而喪失。